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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3〕5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 职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随用人单位已参加门 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下同)以家庭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卫药政发〔2009〕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由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目录)已正式发布。 
  • 药监局发布新规:3年不达标企业将停止药品经营

    历经多年调研之后,昨日(2月19日),国家食药监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并透露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GSP的修订是对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国家食药监局安监司司长李国庆透露,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有效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
  • 卫生部发布2012年度十大卫生新闻

    1月1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了卫生部评选出的2012十大卫生新闻。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下一阶段卫生工作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国务院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大卫生”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国家卫生事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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